危險品出口海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危險品出口海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危險品主要是指爆炸品、壓縮氣體、有毒物質、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質、腐蝕品九類,危險品海運出口需要提前10天聯系貨代并準備各種危險品出口資料:
1、MaterialSafety Data Sheet(MSDS)
要做一份MSDS資料,然后才可以訂艙,MSDS報告分中英文版本,英文版本訂艙時用,中文版本需送貨到指定倉庫時要提供。
2、海運委托書
海運委托書上注明中英文品名、化學分子式、箱型、危險品級別(CLASS NO.)、聯合國危險品編碼( UNNO.)、貨物包裝、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請艙位和危險品海事申報
3、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危險品海運出口必須要有危包證,危包證全程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正常是工廠在當地的進出口檢驗檢疫局申請的,危包證有效期是一年。
4、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里面應有品名、別名、分子式、性能、運輸注意事項、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等內容,供港口、船舶裝卸、運輸危險貨物時參考。
5、罐式集裝箱的檢驗合格證書
裝箱時,集裝箱的四周都要貼上危險品標志(25cm*25cm)和UN NO(26cm*13cm)
憑危險貨物安全適用申報單、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出入境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出入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正本)、裝箱單、照片等向海事局進行海事申報。
危險貨物外包裝表面必須張貼《國際海運危規》規定的危險品標志和標記,具體標志或標記圖案需參閱危規的明細表;成組包裝或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時,除箱內貨物張貼危險品標志和標記外,在成組包裝或集裝箱外部四周還需帖上與箱內貨物內容相同的危險品標牌和標記。